广州部分区域临时管控(广州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最新消息)
11月18日起广州荔湾区中南街、昌华街、金花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
〖壹〗 、根据《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自2022年11月18日起 ,广州荔湾区中南街、昌华街、金花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临时管控区中南街增南路以东,鸿运装卸场南侧无名水渠以南,水口一横街以西 ,菊树涌以北所围合区域 。
〖贰〗 、站前街、西村街全域(除高风险区外)被划定为中风险区。临时管控区:南源街、彩虹街除高 、中风险区外的全域被划定为临时管控区。此外,荔湾区的金花街、逢源街、多宝街、龙津街 、昌华街、岭南街、华林街 、沙面街、桥中街除高、中风险区外的区域被划定为低风险区 。
〖叁〗 、管控区内各街道均开通了24小时暖心服务和医疗保障热线,区域内居民遇到就医等困难 ,可拨打服务热线。
10月28日起广州荔湾区对东_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
荔湾区关于对东_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措施的通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专家评估,自10月28日起 ,我区对东_街道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通报如下:东_社区东_南村250号、251号、253号;实施临时管控,采取“足不出户 、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荔湾区关于对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措施的通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专家评估 ,自10月31日起,我区对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通报如下:华林街道以下区域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管理措施:曾巷社区:观音直8号;文昌南路83之之二至93号;观音直1-19号单号;宝华大街3-25号 。
封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 ,经专家评估,自2022年10月25日起,荔湾区对东沙街道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 ,其中包括东沙街南教村,相关区域范围和管控时间、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荔湾区关于对石围塘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措施的通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专家评估 ,自10月27日起,我区对石围塘街道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通报如下:岭南社区五眼桥西约353号 、355号、356号、357号、357-1号实施临时管控 ,采取“足不出户 、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
越秀区关于对珠光街、大东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措施的通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专家评估,自2022年10月25日起,我区对珠光街、大东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以下区域实行“足不出户 ,上门服务”管理措施:珠光街道聚仁坊12号之之三;大东街道仑园21号 、23号、25号、29号 、31号、33号、35号。
10月31日起广州荔湾区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具体措施)
〖壹〗 、荔湾区关于对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措施的通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专家评估,自10月31日起 ,我区对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通报如下:华林街道以下区域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管理措施:曾巷社区:观音直8号;文昌南路83之之二至93号;观音直1-19号单号;宝华大街3-25号。
〖贰〗、荔湾区关于对东_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措施的通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专家评估 ,自10月28日起,我区对东_街道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通报如下:东_社区东_南村250号 、251号、253号;实施临时管控 ,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叁〗、荔湾区关于对石围塘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措施的通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专家评估,自10月27日起 ,我区对石围塘街道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通报如下:岭南社区五眼桥西约353号 、355号、356号、357号 、357-1号实施临时管控,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
10月25日起广州越秀珠光街 、大东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
〖壹〗、经专家评估,自2022年10月25日起 ,我区对珠光街、大东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以下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管理措施:珠光街道聚仁坊12号之之三;大东街道仑园21号 、23号、25号、29号 、31号、33号、35号。